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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选国家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名单

发表时间:2020-09-07 17:32

  近日,交通运输部举行“加速交通强国建造”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工作进展状况等内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表明,交通部日前确定浙江、重庆、深圳等13省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区域。第一批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区域分别为: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

  在《关于深圳市展开高品质创新式国际航空纽带建造等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工作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中,原则同意深圳市在高品质创新式国际航空纽带建造、都市圈轨道交通和站城一体化展开、港口城市近距离内陆港系统建造、高度城市化区域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及自由流收费系统建造、智慧交通科技创新使用等方面展开试点。

  《定见》提出,通过3—5年时间,建成深圳城市交通大数据中心,完结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管控平台建造、信号灯“一张网”调控等项目,精准管控和精密服务能力大力提升。出台智能网联汽车测验及使用试点相关方针及规范,建成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验示范区,打造1—2条智能网联汽车使用试点线路。基本构建掩盖全深圳的斗极地基增强网络,推动斗极高精度定位技术在交通行业的深度使用。出台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城市核心区小汽车使用相关方针,构建交通需求调控与绿色出行改善的良性互馈机制,力争试点片区高峰期公交机动化分管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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