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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广东省江门监狱“智慧监狱”(2020年)硬件部分完善建设

发表时间:2020-10-19 16: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0-201029-0073

  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监狱“智慧监狱”(2020年)硬件部分完善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688,2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江门监狱“智慧监狱”(2020年)硬件部分完善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省江门监狱“智慧监狱”(2020年)硬件部分完善建设项目,包括基础网络安防系统、信息安全、目标跟踪(人脸区域点名系统)、智能视频分析、数据中心数据整合、综合布线、材料、工程实施及税金。通过本项目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充分结合监狱执法工作规范和模式创新,牢守监狱安全底线、贯彻罪犯五大改造宗旨,切实提高监狱的安全风险综合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有力支撑广东省社会总体安全,使广东监狱信息化维持全国领先水平,并为广东省、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提供先进智能的监狱信息化工程示范。

  (详细内容请参阅用户需求书中的相关内容)。

  2)项目交付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营顶广东省江门监狱指定地点。

  3)本次采购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即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详见第六点说明。

  方式: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售后不退。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5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供应商须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注:①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站首页: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自行在网上购标订单里下载电子发票及电子招标文件,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微信支付(建议选择微信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投标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④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92-209B04420458。

  ⑤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监狱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营顶

  联系方式:0750-8638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联系方式:020-6634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招标四部)

  电话:020-6634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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